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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共卫生研究院参加《广东省控烟条例》立法调研

信息来源:公卫院 发布日期:2020-09-27 分享到:

经过不断地调研和积极地推动,201310月,广东省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控烟已经“晋升”为广东省“十二五”二类立法计划。这意味着我省即将起草省级控烟条例。
  2014411日,广东省控烟条例立法调研组奔赴清远开展调研工作。本次调研旨在了解我省基层控烟立法的工作基础,听取对省级控烟立法的建议和意见,了解基层控烟执法的经验。本次调研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俊凤带队,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郑红,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张永慧,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规处处长何德尧,省卫生计生委法规处副处长黄云卿,省公共卫生研究院副院长何群等一行10人参加了此次调研。
  调研组座谈会由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三妹主持,清远市政府副市长陈建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胡浩文、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主任韦宗庚等及各科室负责人、清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清新区政府副区长徐庆芳及卫计局、疾控中心、爱卫办等相关单位的代表共21人参加了座谈。清远市政府副市长陈建华和清新区政府副区长徐庆芳分别简要介绍了《清远市控制吸烟管理情况汇报》与《清远市清新区控烟工作情况汇报》。与会代表围绕我省控烟立法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重点就政府如何在机关单位、乡镇和农村控烟执法体系建设、无烟单位创建、烟草危害宣传等方面进行深入讨论。
  随后调研组分别前往清新区人民医院、清新区第四小学和清新区文广新局进行了实地走访,现场了解了清远近年创建无烟单位的经验、对省级控烟立法的建议、创文过程中的控烟措施以及戒烟门诊的运行等情况。
  目前,世界上已经有50多个国家有无烟环境的立法,即室内所有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完全禁烟。近年来,禁止公共场所吸烟的地方性法规相继颁布,北京、上海、杭州、广州、深圳、哈尔滨等地都出台了控烟法规。通过本次调研,我院承担的“推动广东省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烟立法”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而且通过本次调研,调研组成员对清远市为代表的我省控烟现状有了较全面的了解,更重要的是,调研组成员进一步增强了加快我省控烟立法工作开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1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俊凤介绍我省控烟立法进展


 2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张永慧阐述观点


3 清远市政府副市长陈建华介绍清远市控烟情况



4  调研组在清新区无烟单位及戒烟门诊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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