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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我们能做些什么呢?

信息来源: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2-03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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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发森林火灾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在森林防火期内违反规定擅自进入林区内随意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根据情节轻重,由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分别给予肇事者行政、治安或者刑事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

  在森林防火期内,在野外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违反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擅自进入林区,使用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的;有森林火灾隐患,经森林指挥机构或林业主管部门通知不加清除的,处10-50元的罚款或警告。

  不服从扑火指挥或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的,处50-100元的罚款或警告。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赔偿损失,可以并处50-500元的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由森林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面积30亩以上,或造成人员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林地面积150亩以上,或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750亩以上或死亡2人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凡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其它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过火林地面积30亩以上为重大案件;过火林地面积150亩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守护生态环境,预防森林火灾,传播公益,共享绿色家园。野外突遇森林草原火灾,请拨打12119

  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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