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鱼极其危险,轻者中毒,重者丧命!
每年春季是河豚最肥美的季节
虽然鲜美但它含有剧毒
如果食用了处理不当的河豚
怕是要“先走一步”哟~
不信?看看案例!
那河豚鱼还能吃吗?
别急!
让我带你了解了解它
河豚鱼是鲀毒鱼类的一个泛称,主要包括豚形目的豚科鱼类,其卵巢、肝脏、肠、血液和皮肤含有剧毒的河豚毒素。 渔民捕获的常见河豚鱼主要有弓斑东方豚、铅点东方豚、棕斑腹刺豚、暗鳍腹刺豚。其中弓斑东方豚是弱毒,另外三种无毒。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食源性疾病预防指南显示,广东省发生河豚毒素中毒的频次较高,每年春季2~5月为河豚鱼的生殖产卵期,此时毒素含量最高,如加工烹调方法不当,食用后会引起食源性疾病。 数据来源: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食源性疾病预防指南 食源性疾病是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这些致病因素有化学性、生物性,动植物性等。通俗地讲就是“吃出来的病”,河豚毒素中毒就是有毒动物引起的中毒。 我省沿海地区经常发生河豚毒素中毒,多数是因为捕获了有毒河豚鱼与其它鱼品种混杂后误食而中毒。也有是因为捡拾了渔民丢弃的有毒河豚鱼,导致中毒。 河豚毒素中毒潜伏期10分钟~3小时,食用后发病急且剧烈。早期有舌、唇刺痛感,然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症状。重症者全身麻痹、瘫痪。严重者呼吸困难、血压下降、昏迷,最后死于呼吸衰竭。尚无特效解毒药,病死率极高。 通知规定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在2016年发布《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豚和养殖暗纹东方豚加工经营的通知》(农办渔〔2016〕53号),通知有严格规定:只有养殖红鳍东方豚和养殖暗纹东方豚两个品种有条件地放开。 重要提醒 不要捕捞、私自向渔民购买或捡食不认识或野生的河豚鱼。 不食用未经国家审批的企业加工的河豚鱼。河豚鱼应来源于经农业农村部备案的河豚鱼源基地,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官网上查找备案的加工企业名单。 一旦发生中毒,应迅速就医,立即进行催吐和对症治疗,清除未吸收毒素,支持呼吸、循环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