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04-28 | 浏览次数: | 撰稿人:信息宣传科 | 部所:办公室 | 字体:大 中 小 |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我省目前免费为儿童常规接种的第一类疫苗有乙肝疫苗、卡介苗、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脊灰灭活疫苗、百白破联合疫苗、白破疫苗、麻风联合疫苗、麻腮风联合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等12种疫苗。
2016年以来,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生产企业的多方协调沟通和共同努力下,我省曾一度出现的部分第一类疫苗供应不足的情况已改善。2016年6月起,麻风联合疫苗、麻腮风联合疫苗基本恢复正常供应,9月起,卡介苗供应逐步恢复正常。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简称IPV)、口服Ⅰ型Ⅲ型脊灰减毒活疫苗(简称bOPV)、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等供应不足,目前仍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厂房改造,GMP需重新进行认证,造成疫苗产能不足,影响了生产企业的供货。我省已经做出最大努力加强与疫苗生产企业沟通协调,将供应短缺现象尽量控制在最小的影响范围。国家和省有关部门也正积极争取采取措施支持国内相关企业扩大产能。
2017年1月起,根据国家2016年修改的《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我省所有第二类疫苗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疫苗生产企业采购后供应给接种单位。我省当前第二类疫苗的供应基本正常。但由于是由县级疾控中心进行采购,采购单位分散,且企业配送疫苗到达接种单位存在一定的时限性,可能有部分第二类疫苗供应出现滞后而呈现临时性短缺。随着各项措施的逐步推进和多方努力,各疫苗采购单位和疫苗生产企业之间程序操作逐步磨合,第二类疫苗供应短缺的现象将会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