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些市民向我中心反映,有某些消毒产品在外包装上标注“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冠状病毒推荐使用材料”,此举盗用我中心名称,误导了社会公众。为此,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出以下严正声明:
一、我中心从未推荐任何特定品牌的产品作为杀灭冠状病毒的使用材料。
二、对于假冒我中心名义的侵权行为,我中心将向有关责任人提出严正警告,要求其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侵害我中心权益的一切活动。
三、我中心保留追究侵权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