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丨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宪法知识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近日,各地开展了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宪法知识,使宪法法律融入人们日常生活。
在四川泸州市,“法治大讲堂”巡回宣讲走进农村、社区等地,由党员干部和法律专业人士组成的普法宣传队为群众送去家常话、听得懂、受欢迎的宪法、法律知识。
四川泸州市合江县尧坝社区党总支副书记 宋国强:在这讲的法律知识都通俗易懂,个个都接受得到。
国家宪法日前夕,湖北武汉市移民事务服务中心开展“涉外法律进校园”系列活动,对驻汉高校外籍留学生开展了多语种、多场景式法律宣讲。这种参与性强、实用性高、普法内容丰富的法律宣传活动深受外籍留学生们的欢迎。
留学生 古完赤:我觉得非常好,学的东西多。
据介绍,武汉移民事务服务中心今年初启用以来,已组织开展了19场法律政策宣讲活动,帮助大量在汉外籍人员提高遵法守法意识。
在广东江门,广大机关干部职工通过一堂堂生动的“学习进行时”微课堂学习宪法法律知识。活动通过诵读宪法部分条款,以及宪法知识课堂等形式,进一步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意识。
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湖南长沙在基层法院、大学校园等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宪法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前坪,70多名法官及法官助理面向国旗列队站立,在领誓人的带领下,用铮铮誓言作出庄严承诺。
在长沙湘江新区,社区居民走进区校共建的法治文化宣传创意示范基地,来自高校法治联盟志愿服务活动部的志愿者为大家讲解宪法知识。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老虎岭社区居民 彭翠:这样的形式我觉得非常的接地气,把宪法知识送到我们的家门口,我们随时都可以过来听、过来学。
湖南工商大学的30多位大学生围绕“让青春之花在法治社会中绽放”等主题,用真挚的话语以及对宪法与法治精神的切实感悟,进行了精彩演讲。
湖南工商大学法学院学生 池雨菲:我们都说“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因法矗立。”作为一名法学院的大学生,我感到自己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更加努力地去学习专业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积极投身到依法治国的实践当中,为奋进新征程汇聚起强大的法治力量。
宪法与国家宪法日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为什么设立国家宪法日?我国宪法都有哪些内容?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些关于宪法的基本常识。
我国现行宪法是哪一年通过的?
我国现行宪法是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于1982年12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的。
我国的宪法日是哪一天?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我国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第九个国家宪法日。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莫纪宏: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是从保障宪法实施角度考虑的,设立国家宪法日就是由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一个宣传宪法的这样一个热潮,让社会公众来进一步了解宪法,营造一种学习宪法,尊崇宪法这样一个社会氛围。在宪法日之外,从2018年开始,司法部专门又设立了叫宪法宣传周。
我国现行宪法主要规定了哪些内容?
我国现行宪法历经五次修正后,除“序言”外,共四章143条。第一章是“总纲”,第二章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是“国家机构”,第四章是“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宪法具有怎样的法律地位?
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宪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并且,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宪法第五条第四款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