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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疾控提醒:11月,请重点防范6种病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11-04 分享到:

  11月霜降已过,立冬将近,随着气温下降,添衣保暖的同时,广东疾控提醒您:11月要重点防范6种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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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新冠肺炎

  全球疫情处于第三次高峰的下行期,近期有所反弹,Delta变异株已成为全球疫情的优势毒株,境外输入风险将较为长期地存在。

  10 月份全国多个省份发生本土疫情,且多省已发生本地续发个案,呈快速发展态势。我省疫情总体稳定,外防输入仍是我省目前疫情防控的重点。

随着冬季的到来,需同时警惕流感合并新冠病毒感染的风险,防控措施仍不能放松。

  防病指引:

  ●  做防护:请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的区域,日常要坚持做好勤洗手、戴口罩、勤通风、一米线这“防疫四件套”。

  ●  早排查: 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尽早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告知医生旅居史,不要自行用药;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打疫苗:建议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人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特别提醒:

  如有疫情风险地区来返粤人员,主动向社区报备并配合当地疫情管理措施。鉴于当前的疫情形势,外省旅游、出差返粤后,建议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观察14天,做好健康监测。

  二、诺如病毒感染疫情

  诺如病毒暴发疫情有明显的季节特征,发病主要集中在10月至次年3月。近两年诺如病毒秋冬季暴发疫情呈高发态势,各类学校秋冬季发生诺如病毒感染暴发疫情的可能性高。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等集体单位为高风险场所。

  防病指引:

  (一)校园防病要点

  ●  学生健康管理:做好学生个人健康管理、严格落实晨(午)检、因病缺勤查因、开窗通风和环境清洁消毒工作。

  ●  厨工健康管理:加强对厨工的健康管理,制作食物和配餐过程中要佩戴口罩和做好手卫生,有消化道症状要暂时调离岗位。 

  ●  饮用水管理:做好饮用水的管理,定期清洗、消毒滤网和二次供水设施,做好饮用水管道维护,师生饮用水烧开后饮用。 

  ●  环境清洁消毒:开窗通风和环境(门把手、扶手、电梯按钮,马桶按钮等)高频接触部位清洁消毒。

  ●  病例管理:一旦出现呕吐、腹泻症状的病人,要立即就医并隔离,做好呕吐物处理,做好清洁消毒;病例持续增多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和属地疾控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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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家庭防病要点

  家长和儿童注意个人卫生,养成勤洗手、不喝生水、生熟食物分开避免交叉污染、食物煮熟煮透等健康生活习惯。

  三、流感

  孕妇、婴幼儿、老年人和慢性基础疾病患者等高危人群,患流感后出现严重并发症和死亡的风险较高,更应注意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重点场所:学校、托幼机构、医院、监狱等集体单位。

  防病指引:

  ●  打疫苗:建议6月龄及以上有意愿接种流感疫苗并且没有禁忌证的人预约接种流感疫苗。尤其是老年人、儿童、孕妇、慢性病患者、6月龄以下婴儿的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等重点人群,以及医务人员、养老机构、长期护理机构、福利院、托幼机构、学校、监所等场所工作人员。

  ●  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等卫生习惯。

  ●  勤洗手:用肥皂/洗手液及流动水洗手。

  ●  戴口罩:特别是在人多的公共场所,避免接触有流感样症状的患者(体温≥38℃,有咳嗽或咽喉疼痛)。

  ●  勤通风:定期开窗通风,做好通风与环境消毒等工作。

  ●  早就医:出现流感样症状(体温≥38℃,有咳嗽或咽喉疼痛)时戴口罩,及时就医,避免带病上学或上班。

  四、水痘和流行性腮腺炎

  11月预计全省水痘疫情将呈上升趋势,流行性腮腺炎发病也将有所回升。重点防控场所为小学和中学;重点防控人群为未接种和未全程接种2剂含相应成分疫苗的儿童。

  防病指引:

  ●  接种疫苗:预防水痘和流行性腮腺炎的最简便、最有效方法,就是分别接种2剂次含相应成分的疫苗。

  ●  应急接种:与病人密切接触的易感者(既往未患过相应疾病,又没接种过疫苗或只接种过1剂疫苗的人)可应急接种相应疫苗,可避免发病或减轻症状。

  ●  隔离病患:水痘病人需隔离至全部皮疹完全结痂干燥;流行性腮腺炎病人隔离期自发病至腮腺肿大后5天。

  五、食源性疾病

  毒蘑菇中毒风险持续存在:毒蘑菇中毒在我省全年各月份均有发生,近年来我省毒蘑菇及有毒植物中毒一直处于高发状态,误采误食有毒植物引起中毒的风险持续存在。

  细菌性食源性疾病暴发风险有所降低:预计随着11月气温逐渐下降,不利于细菌繁殖,细菌性食源性疾病将有所减少。

  防病指引:

  ●  不随意采食野生蘑菇:千万不要随意或“凭经验”采摘和食用野生蘑菇。
  ●  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和存放。
  ●  食物要煮熟煮透方可食用。

  ●  吃剩的食物要放入冰箱,食前彻底加热;不具备储藏条件的,尽可能当餐烹调当餐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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