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监督函〔2020〕4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由应急状态转入常态化,中小学校陆续开学复课,部分高校学生开始返校。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见效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督促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监督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措施的监督检查
各地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要求,对于辖区已开学复课的中小学校,全面检查学校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职责情况,以及制定落实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等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情况,重点监督检查开学复课方案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制度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对于学生已经或者开始返校的高等学校,要全面检查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情况,重点监督检查返校复学方案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员健康排查、监测、管理等制度措施制定落实情况,特别是学生跨区域返校管控措施情况。要监督学校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督促学校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教室通风消毒和饮用水卫生管理等工作。
二、强化处理措施,督促学校落实整改
各地要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普通高等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指南》《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严格认真检查,指导督促学校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措施,保障师生安全和健康。检查发现学校未按规定建立落实传染病防控制度措施的,特别是学校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存在问题隐患的,要责令学校立行立改;对于学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要建立问题学校台账,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督促问题学校限时整改到位,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压实学校卫生安全主体责任。对于发生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应急处置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处置措施,及时控制和消除危害。
三、发挥部门合力,解决学校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地要加强与教育行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和当地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作用,重要情况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报告,落实属地、相关部门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学校解决传染病防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落细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0年5月2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链接:《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来源: 综合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