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大专院校、职业技术学校及初高级中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引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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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预防控制工作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普及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知识。
(二)搞好学校各类场所环境卫生,加强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三)开展手部卫生教育,各类场所应配备洗手龙头及洗手液。
(四)若有老师或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戴口罩并及时就医,避免带病上课。
(五)学校校医室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和感冒药品。要有专人落实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六)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校与家长、学校与当地医疗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
二、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时
除做好上述日常防控措施外,还须实施:
1.疑似患者应立即戴上口罩就医。
2.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3.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
4.停止举办校内各种大型师生集会和会议等活动。
5.启动以班级为单位的晨午检制度。
6.学校由专人负责离校学生的家访联系,了解其每日健康状况。
7.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要求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掌握每日现症学生增减情况。
8.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的处理等工作。
9.学校要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教室、寝室及公共教室如电脑、视听、图书馆等的消毒与通风。
10.引导师生假期尽量不要前往疾病正在流行的地区,非去不可的要做好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