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养老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引
一、日常预防控制工作
(一)每年冬春季对工作人员和护养老人开展1-2次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的知识教育。
(二)建立晨检制度和健康申报制度。建立老人和工作人员的健康档案。
(三)工作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尽早去医院就诊治疗。
(四)建立探访人员登记制度,如探访人员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拒绝其探访。
(五)确保环境清洁卫生,定期用消毒水为老人住所、厕所、休息聊天场所、活动器械等抹洗消毒。经常将老人的被褥衣服晒太阳。
(六)尽量开启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空调系统的单位,要定期清洗空调。开空调时,可同时开排气扇。
(七)设置适合老年人的洗手设施,提供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倡导老人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
(八)准备隔离后备房间(设置在人流不密集、通风、有独立厕所的房间),提供给急性发热、咳嗽的老人隔离治疗使用。有症状的老人应及时予以隔离,避免传染给其他老人。
二、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时
除做好上述日常防控措施外,还须实施:
(一)疑似患者应立即戴上口罩就医。
(二)及时联系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请求指导,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三)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
(四)暂停探访工作。
(五)减少不必要的聚会、聚餐等群体性活动。建议不安排集中用餐,可以安排老人在各自房间用餐。
(六)落实晨检制度和健康申报制度,加强空气流通、环境清洁等工作。
(七)养老院要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餐厅、卧室、公共活动室等场所进行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