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首页 > 要闻动态 > 重点专题 > 预防手足口病 > 防控指引

广东省洗手指引

(2015年版)

信息来源:省卫计委 发布日期:2015-05-20 分享到:

一、勤洗手,正确洗手,保持手部卫生,能有效防止肠道病毒的传播。

二、下列情况要洗手

(一)进行下列工作前请洗手:准备或分派食物,进餐,处理伤口,照顾病人。

(二)进行下列工作后请洗手:使用洗手间,换尿片,照顾病人,接触动物或清理动物粪便,处理未熟的食物,揩鼻涕、咳嗽或打喷嚏,处理伤口,处理垃圾,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或设施等。

三、正确洗手步骤

(一)打开水龙头,淋湿双手(包括手腕、手掌和手指)。

(二)关紧水龙头,加入洗手液或肥皂,用手擦出泡沫。

(三)认真揉搓双手至少15秒钟,应注意清洗双手所有皮肤,包括指背、指尖和指缝,具体揉搓步骤为:

1.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

2.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交换进行。

3.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指缝相互揉搓。

4.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5.右手握住左手大拇指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6.将五个手指尖并拢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四)打开水龙头,用清水冲洗双手。

(五)拨水将水龙头冲洗干净,关闭水龙头。

(六)用干净的毛巾/抹手纸擦干双手,或用烘干机吹干双手。

四、注意事项

(一)如无条件洗手,可使用免洗手消毒液消毒双手。

(二)洗手后切勿与别人共用毛巾或抹手纸。

(三)个人用的抹手毛巾应每日清洗并晾晒。

(四)抹手纸使用后应弃置。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是否继续?
放弃
继续访问继续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