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首页 > 政务公开 > 内设机构

病原微生物检验所

信息来源:病原微生物检验所 发布日期:2023-03-31 分享到:
[负 责 人] 李柏生
[联系电话] 020-31051131
[主要职责]
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病原学检测,特殊病原微生物检测与鉴定,生物安全培训和生物安全实验室规划管理,传染病原微生物资源库和信息系统的建立和管理等工作。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是否继续?
放弃
继续访问继续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