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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 综合施策广东省高规格出台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广东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解读

信息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发布日期:2022-06-01 分享到: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关于落实健康广东的部署要求,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和《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精神引领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及《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健康广东2030”规划》《健康广东行动(2019-2030年)》《广东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近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广东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全国首个经省人民政府审批通过的职业病防治地方规划

  一、《规划》基本框架和主要考虑

  《规划》由职业健康现状、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4个部分组成。

  《规划》总结了“十三五”期间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主要表现在: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成效显著,源头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防治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范围逐步扩大,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救治救助和工伤保险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体系不断完善,职业病发病人数、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及放射事故处于历史低位,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

  《规划》分析了“十四五”期间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主要表现在:一是新旧职业病危害日益交织叠加,职业病和工作相关疾病防控难度加大;二是职业病预防控制和救治保障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和技术服务能力还不能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和社会共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各级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力量与众多危害企业、繁重防治任务不相匹配。

  《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全职业人群、全工作周期职业健康为出发点,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深入落实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落实“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强化政府、部门、用人单位三方责任,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夯实职业健康工作基础,推进职业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质量和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和健康广东建设。

  《规划》确定了四个方面的基本原则,即: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突出重点,精准防控;坚持改革创新,综合施策;坚持依法防治,落实责任。

  《规划》确定的目标是:到2025年,职业健康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劳动者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职业病危害状况明显好转,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显著改善,劳动用工和劳动工时管理进一步规范,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基本完善,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职业病防治监管和技术支撑体系基本形成。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职业病防治工作的11项主要指标。在指标设置上,对于“十三五”时期已经完成的指标,“十四五”时期不再体现;一些需要持续推进的指标在微调的基础上继续保留;为了体现高质量发展对职业健康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提出了一些新的指标;为了与健康中国行动的有关指标相衔接,把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中一些指标也纳入规划指标之中;结合广东省职业性噪声聋为新发职业病占比最高的职业病病种,提出了噪声防护的指标。

  二、《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

  《规划》明确了8个方面的工作任务,设置了4个专栏

  一是深化职业病危害预防治理。主要是加强重点治理,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建立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机制,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听力保护行动,加强职业活动中新发现危害的辨识评估和防控,强化重点领域或特殊机构相关人员的职业健康保护,发挥产业、职业健康等行业协会作用。

  二是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主要是安排工伤预防费加强职业病预防宣传培训,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实施职业健康培训工程,开展“健康企业”建设、评选“职业健康达人”等活动。

  三是提升职业病救治保障水平。主要是加强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建立健全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网络,实施重点职业病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探索建立多元化工作相关疾病保险服务体系,依法依规落实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及医疗救治、生活救助等政策。

  四是强化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主要是健全职业卫生执法体系、实施执法能力提升项目、建立健全镇街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执法机制、推进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完善职业健康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惩戒机制等。

  五是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主要是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网络体系,探索建设“职业健康小屋”,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机构结对帮扶行动,加强重点职业病诊疗,加强职业病防治服务质量控制等。

  六是加强职业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主要是完善职业健康人才培养体系,加强职业健康学科建设,畅通职业健康相关职称评审渠道。建立省级职业病康复专家库,实施职业健康骨干人才“人才计划”等。

  七是加强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主要是将职业健康信息化工作纳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推动建设覆盖全省的职业病防治信息系统,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大力实施“互联网+职业健康服务”等。

  八是强化职业健康科技支撑保障。推动将职业健康关键技术和前沿基础性技术研究,加强国际合作,深化产学研融合等。

  《规划》在主要任务中设置了重点行业健康企业与中小微企业帮扶行动、听力保护行动、职业病防治体系能力建设、全省职业健康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等4个专栏。设置这4个专栏,主要是为了解决制约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短板与弱项问题,提升职业病防治的服务保障和科技支撑能力。

  三、《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为保障《规划》顺利实施,明确了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统筹领导,形成共治合力。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抓好《规划》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加快政策融合,形成协同局面。推动制定《广东省职业病防治条例》,综合运用金融、税收、保险等政策措施,推动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三是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顺利实施。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稳定的职业健康事业投入机制,合理统筹安排、保障工作所需经费。引导用人单位加大职业健康工作经费投入。

  四是加强督查评估,确保规划落实。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规划》专项督查和考核评估,省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加强对各地指导督促。各级人民政府2023年和2025年分别开展中期评估、区域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

  四、《规划》的广东特色

  《规划》总结和吸收了“十三五”期间广东在职业健康监管方面的新做法和新经验,学习借鉴国内外好的经验做法,富有鲜明广东特色。这些创新和亮点具体体现在“五大新举措”

  一是高位部署推动,在健全防治体制机制方面有新举措。经王伟中省长、张新副省长审批同意,以省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广东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这也是全国首个“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的地方防治规划。体现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保护工作,反映了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的统筹力推动力。《规划》提出各级政府要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及民生工程,制定和实施本地区防治规划。充分发挥省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和协调推动作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职业病防治相关工作,加强联防联控,形成防治监管合力。同时,《规划》提出将职业健康工作纳入深化医改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对于推动属地政府职业病防治责任的落实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是紧贴广东实际,在职业病危害治理方面有新举措与全国以尘肺病为主要病种的情况相比,近年来我省职业性噪声聋发病人数呈快速增长趋势,已成为我省每年新报告职业病占比最大的病种。《规划》在全国创造了“四个率先”,即:率先将“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劳动者防噪音耳塞或耳罩正确佩戴率”纳入防治指标;率先在规划设置了“听力保护行动”专栏,提出“从噪声危害监测、健康教育培训、听力保护指导及效果评估、早期健康筛查、临床诊断治疗等关键点预防和控制噪声危害”;率先提出“相关经费由工伤保险基金安排工伤预防费予以保障”,为宣传教育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并要求广度、深度开展宣传培训。率先提出“要积极协助和技术指导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司法等部门加强环卫工人、“两客一危”从业人员以及从事劳动改造服刑人员等重点领域或特殊机构相关人员的职业健康保护”等,进一步扩大重点人群职业健康保护范围。

  三是推进依法治理,在强化职业健康监管执法方面有新举措。当前广东省存在危害企业多,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力量与面广量大的监管对象相比还显得较为薄弱。《规划》明确要求“按照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相匹配的原则,建立健全省、市、县并向乡镇(街道)延伸的职业卫生执法体系”,提出要制订区域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员配备标准;实施执法能力提升项目,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和监管执法水平,实现省、市、县级职业卫生技术人员与卫生监督人员联合监督检查常态化;建立健全镇街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推动未设置卫生监督机构的镇街将职业健康监督执法纳入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同时,鼓励社会监督,逐步建立完善职业健康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惩戒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强化权益落实,在加强职业病救治保障方面有新举措。目前,全省历史积累的职业病存量未能得到化解,难以依照现行法律法规予以保障,暴露了职业病患者救治保障机制仍不够完善。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为其购买工伤保险、未签订劳动合同而未能获得健康权益保障的情况时有发生,职业病病人诊断、治疗、赔偿等问题成为职业病矛盾纠纷的焦点和处理的难点。《规划》以“化解存量”为着力点,提出按照“省市诊断、省市县救治、基层康复”的原则,依托现有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网络,做到职业病患者“应治尽治”。持续实施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建立卫生健康、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工会等单位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实现职业病治疗费用全省联网结算,做到“应保尽保”。加强对符合条件职业病患者的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对无法明确责任主体的尘肺病患者,落实属地责任,依法开展法律援助,按规定落实医疗救助和基本生活救助等政策,做到“应救尽救”,切实增强广大职业病患者及其家庭的幸福感获得感。

  五是加强科技支撑,在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方面有新举措。目前,全省卫生工程、职业病临床、职业流行病学专业人才较为短缺,技术服务供给能力、技术支撑能力不足,而且新产业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所带来的新职业病危害研究工作滞后,存在技术短板。《规划》以“提高技术保障能力”为重点,从健全技术支撑网络体系、完善尘肺病康复站点运营管理、实施职业病防治机构结对帮扶行动、推动高水平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加强职业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等方面作出部署,并提出“加强职业健康相关学科建设”“将职业健康相关专业纳入我省卫生健康专业人员职称评审范围,社会办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申报、评审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同等待遇,不受户籍、人事档案、经营主体等限制”等硬措施,大力支持和鼓励职业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不落实、不执行,再好的蓝图、再好的目标也只能是一纸空文。下一步,广东省将加强《规划》政策宣讲,进一步抓实任务、细化措施、实化责任、强化落实,制定重点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督促指导各地结合落实国家规划,以“钉钉子”的精神落实好《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指标和工作任务,扎实推进防治长效机制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全省职业健康保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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