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我国重大传染病防控成效显著,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重大决定性胜利。疾控体系在重大疫情防控中经受住了考验,为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同时,我国疾控事业仍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亟需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更好发挥疾控事业在国家整体战略中的重要作用。新冠疫情发生后,党中央作出改革完善疾控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会同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在全面梳理政策、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办公厅于12月25日印发实施。《指导意见》的出台,对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推动实现健康中国宏伟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主要内容
按照“整体谋划、系统重塑、全面提升”的总要求,《指导意见》提出5方面22条措施。一是总体要求。明确推动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提出到2030年,完善多部门、跨地区、军地联防联控机制,建成以疾控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军民融合、防治结合、全社会协同的疾控体系。二是系统重塑疾控体系。强化国家、省、市、县级疾控机构核心职能,制定完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强化医疗机构疾控职能,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夯实疾控工作基础。三是全面提升疾控专业能力。着力提升监测预警和检验检测、应急处置、传染病救治、公共卫生干预、行政执法、宣传教育能力,确保准备更加充分、预防更加有效、干预处置更加有力有序。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优化人员配备、完善人才使用与评价体系、健全人员激励机制,切实提升疾控队伍战斗力、凝聚力。五是加大组织保障实施力度。推进法治建设,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加强信息化支撑保障和科研攻关,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三、贯彻落实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指导意见》重点任务分工,强化政策衔接和协同配合,加强宣传解读、人员培训、组织实施工作,大力推动《指导意见》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同时,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